小微企业附加税优惠政策包括一般纳税人吗
是可以享受地方教育附加税和教育附加的减免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事项是否需要备案?
1、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备案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当具备相应的减免税资质,并履行规定的备案手续.
2、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因此,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须进行专项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4月25日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那这篇文章就介绍到这里.如果还有其他财务问题,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