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可以专项扣除吗
答:自2019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中专项附加扣除开始正式实施,关乎到每个从业人员的工资减税.其中通过考证的方式是符合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继续教育,包括学历或学位继续教育和资格类继续教育,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国家人社部门2017年9月12日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140项,分为二类,第一类为技能人员资格证书,比如说从事健身和娱乐场所服务人员,考取的游泳救生员证书;第二类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比如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教师资格等等,都是符合扣除范围的.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篇要点总结
1、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2、学历教育不需要提交任何资料
3、学历继续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块
4、证书年度扣除3600元
两种继续教育情况扣除标准是否相同?
答:两种教育的扣除标准是不同的.
第一种情况是学历继续教育,在接受教育期间,每个月可以扣除的标准是400元.比如在职研究生、在职博士等接受学历或者学位继续教育,可以在接受教育期间按月扣除.
另外一种情况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的年度,按年可以扣3600元.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了执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相关证书的,在取得证书的当月或者以后月份都可以通过扣缴单位来进行扣除.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年度的汇算清缴办理的时候来进行扣除.
在继续教育期间,如果纳税人已经就业了,那么继续教育支出,可以在自己的收入所得中扣除.同一个学历继续教育扣除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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