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调减吗
营业外支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分明细项目逐笔调增到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
企业以债务重组方式收回的债权,以低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现金收回债权的,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债务重组损失)。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小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等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债务重组损失)。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首先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
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足以冲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债务重组损失),按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差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下列营业外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的以下费用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企业发生的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部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及非通过《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支付的捐赠支出,以及向非公益事业支付的捐赠支出。
6、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但已按视同销售处理的可在视同销售成本中扣除。
营业外支出调减吗?营业外支出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而费用是在日常活动中。营业外支出增加了,与费用没有关联。营业外支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分明细项目逐笔调增到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