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泥土增值税税点多少

2019-10-21 16:0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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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咨询,我司系新成立一个公司,主要业务是混泥土土方业务.我司主要从上游中购买 砂、石、水泥等原材料,然后委托混泥土公司进行代工生产(我司自己没有搅拌机,付对方代工费),然后卖给施工方.商品混泥土增值税税点多少?

商品混泥土增值税税点多少

混凝土商品不是"营改增"项目,

营改增后,销售商品混凝土属于销售货物,一般纳税人按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率17%,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混凝土企业的主要商品是预拌混凝土,混凝土企业主要业务是混凝土的生产、运输、装卸,营改增前混凝土企业属于混合销售业务,营改增后属于混业经营.由于经营负责,如果会计核算或税务处理不当,极易造成企业税负过重,所以加强财务的管理是当前各混凝土企业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混业经营是指纳税人兼有增值税不同税率或不同征收率的应税项目(纳税人从事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经营活动).实际工作中,混业经营包括纳税人兼有不同业务或同一业务兼有不同环节适用不同增值税率或者征收率的情况,混凝土企业商品混凝土业务涉及生产、运输、装卸环节,按照"营改增"的政策规定,生产销售混凝土的适用税率为17%,运输业属于"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税率11%,装卸搬运属于"物流铺助服务",适用税率为6%,混凝土经营属于典型的混业经营.

从2014年7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将"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仍按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但运输费用与装卸费用,则分别按照11%和6%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

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商品混泥土增值税税点多少

关于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本文自2009年1月1日起全文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近接部分地区询问,纳税人用碎石、天然砂、矿粉、沥青等按一定比例配比并加温搅拌成沥青混凝土,对此是否应按照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经研究,现将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37号)规定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产品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不包括以沥青等其他材料制成的混凝土.对于沥青混凝土等其他商品混凝土,应统一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看完上文应该就知道,营改增后,销售商品混凝土属于销售货物,一般纳税人按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率17%,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从中也可以明白商品混凝土的两种计税方式.其他财务知识敬请关注会计学堂,资讯精彩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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