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交税款跨月抵滞纳金吗

2019-10-30 15:4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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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交税款跨月抵滞纳金吗,很多朋友觉得是没问题的,但是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已作出相关规定,对于多缴的增值税,只能退还多缴的税款,是不能抵扣滞纳金的,文中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全文.

多交税款跨月抵滞纳金吗

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及第五十二条规定:

(一)纳税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返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二)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少缴和多缴税款都是税务机关发现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对少缴税款除补税外,还可计征滞纳金,而对多缴税款,只能退还多缴税款,但不计算银行利息.

多交税款跨月抵滞纳金吗

多缴了税款怎么办?

多缴了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整理的多交税款跨月抵滞纳金吗的内容,多缴税款只能退还,不能抵扣滞纳金,希望大家看完上文能对对缴税款的知识理解的更加牢固.更多有关增值税的知识,欢迎关注本站资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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