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印花税的有哪些合同
一、免征印花税的有哪些合同
小微企业贷款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农产品购销合同、运输代理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9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运输代理合同属于代理业务,凡是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委托代理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
二、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四)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五)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四条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化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根据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免征印花税的有哪些合同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根据法律规定,一些凭证免征印花税也进行列举,如果读完上文你还是如果还有其他的会计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