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的所得税怎么计提

2019-12-13 13:3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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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的所得税怎么计提,民办非企业的所得税在计提时的账务处理可以这样做,借:管理费用--税款,贷:应交税费--所得税.民办非企业不论是在纳税期间是否产生了应按税款都要按时计提申报.更多详情请看下文介绍,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办非企业的所得税怎么计提

答:借管理费用--税款,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业务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因此如果纳税人当期没有业务收入,企业所得税没有应纳税额的,应当办理零申报,不缴纳税款.

民办非企业的所得税怎么计提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应该缴纳什么所得税?

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第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第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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