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季度多计提的附加税怎么处理
1. 如果是本年内的,直接冲销,因每月已结转损益,通过"利润分配"科目.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红字)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红字)
2. 如果是以前年度的,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加计抵减的附加税怎么处理?
根据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增值税的附加税.所以,加计抵减的应纳增值税税额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
近期,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第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现就该规定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有关问题解读如下: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针对上季度多计提的附加税怎么处理怎么处理的问题,上述文章举出了具体的文件规定内容,如果是本年内的,直接冲销,因每月已结转损益,通过"利润分配"科目.看完文章,你明白了吗?如果还有其他相关的会计问题可以在线咨询会计学堂金牌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