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电子应税凭证和按期汇总是什么意思
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就是电子应收凭证
印花税电子应税凭证和按期汇总的区别是什么?
答: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应税凭证:一般情况下,是指:1、应税"合同".2、应税"产权转移书据";
综上述:印花税应税凭证就是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的税票.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1个月;
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
缴纳方式一经选定,1年内不得改变.
印花税核定征收我不申请核定可以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只要你不符合以上条件,就不用核定征收,自己贴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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