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是谁填制的?
原始凭证大部分是由各单位业务经办人填制,原始凭证但也有小部分由财会人员填制.
原始凭证包括哪些?
无论是外来原始凭证还是自制原始凭证,都必须在每项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时直接取得或填制,一这是填制和复核会计凭证的最基本、最一般的原则要求.
如各种收款收据、费用计提与摊配表、现金解款单、支票进w单、出纳报告单等,为了保证原始凭证能够准确、及时、清晰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的真实情况,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原始凭证并真正具有法律效力,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做到真实可靠、手续完备、内容完整、书写清楚、连续编号、及时填制.
其体为: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一般盖财务专用公章),没有公章的原始凭证不能作为报账的依据.原始凭证有些特殊的原始凭证,出于习惯和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原始凭证可不加盖公章.但这些凭证一般具有固定的特殊的公认的标志,如车船票、飞机票等.
(2)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应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通常还应在原始凭证上注明填制原始凭证的个人的经营地点或居住地点.
(3)自制原始凭证要有完整的签审手续.原始凭证经办人、负责人、审核人、签领人一定要签名或盖章.
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1.真实可靠.即如实填列经济业务内容,不弄虚作假,不涂改、挖补.
2.内容完整.即应该填写的项目要逐项填写(接受凭证方应注意逐项验明),不可缺漏,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年、月、日要按照填制原始凭证的实际日期填写;名称要写全,不能简化;品名或用途要填写明确,不许含糊不清;有关人员的签章必须齐全.
3.填制及时.即每当一项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都要立即填制原始凭证,做到不积压、不误时、不事后补制.
4.书写清楚.即字迹端正、易于辨认,做到数字书写符合会计上的技术要求,文字工整,不草、不乱、不"造";复写的凭证,要不串格、不串行、不模糊.
5.顺序使用.即收付款项或实物的凭证要顺序或分类编号,在填制时按照编号的次序使用,跳号的凭证应加盖"作废"戳记,不得撕毁.
通过上文对原始凭证的一些解析,我们已经知道原始凭证主要是各单位业务经办人填制,当然也会有一些特例,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你还想要学习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欢迎你随时登陆到我们会计学堂网站相关栏目进行学习,也可以加入到我们的学习队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