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社会信用代码变吗
社会信用代码不变.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是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建立的统一身份识别码,从唯一、统一、共享、便民和抄低成本转换等角度综合考虑,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
社会信用代码具有唯一性和稳定性,根据国务院批转发改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33号)规定,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袭人即经营范围,社会信用代码不变.
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民政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
国发〔2015〕33号
(三)统一代码的主要特zhidao性.
3.稳定性.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例如,法人和其他组织迁徙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不改变其统一代码.
社会信用代码的构成特点
一是嵌入了组织机构代码作为主体标识码.通过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确保社会信用代码不会重码.换言之,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完美"遗传"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是在组织机构代码前增加行政区划代码,这个组合不难发现就是税务登记证号码.这样就提高了统一社会代码的兼容性,在过渡期内税务机关可以利用这种嵌套规则更加便利地升级到新的信用代码系统.
三是预留前两位给登记机关和机构类别,这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应用中更加清晰高效,第一位便于登记机关管理,可以作为检索条目,第二位可以准确给组织机构归类,方便细化分管.
四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主体标识码天生具有的大容量.通过数字字母组合,加上指数级增长,可以确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需升位就可容纳大量组织机构.
五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位数为18位,和身份证的位数相同,这一巧妙设计在未来"两码管两人"的应用中可以实现登记、检索、填表等统一.
六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内嵌的主体标识码具有校验位,同时自身第十八位也是校验位,与身份证号相比是双校验,确保了号码准确性.
法人变更社会信用代码变吗?通过会计学堂小编的解析我们知道社会信用代码都是唯一的,不管是是法人变更还是其他什么事项的变更,信用代码都是保持不变的,因此不需要担心.如果还想要学习其他会计方面的知识,请继续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