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个月留抵可以吗

2020-06-17 10:1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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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销项税和进项税的时候,当进项大于销项的时候,应交税费里面就会有留抵税额了,留抵税额的话就是说还没有抵扣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那连续三个月留抵可以吗?下文会计学堂小编简单整理了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益处.

连续三个月留抵可以吗

税法没有规定说不可以,只是你的业务都是真实的,取得发票的行为也是真实的,你完全可以直接将取得的所有进项发票,全部认证并入账.销项小时,形成留抵税额.

由于"连续多月零申报、负申报"导致国税CTAIS系统告警.这是正常的税收管理提示.税收管理员或者纳税评估人员有可能会据此到回你公司进行纳税评估,探究你单位"连续多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原因,如果原因是合情合理的,你就没必要担心.国税机关也只能认可答.

留抵税额计入什么科目

1、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复-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结转应缴纳增值税(即进、销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4、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故:本期应交增值税=18000-17000-2100= - 1100

期末核算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本期内的进项税额大于本期的销项税额,差额便是期末留抵容税额,这部分差额是可以放到下期继续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连续三个月留抵可以吗

应交税费的核算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②、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注意:营改增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土地使用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再计入管理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③、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连续三个月留抵可以吗?虽然说在财务税法上没有明确的说是不可以,但是大家要确定自己的业务都是真实的,发票的话也要是真实的,不然可能会引起税局来查,留抵税额这个问题就讲完了,更多相关知识,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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