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的股票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答: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第一条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红利股票是指以证券形式而不是以现金支付的股息。股息股票可以是发行公司的附加股票或该公司所拥有的另一公司(通常为附属公司)的股票。
同时,股票分红之后股价会有所变化,一种情况是股价走软,抵消了投资者所获得的分红。所以,他们会理所当然认为股票分红不好。一种情况是,股票迎来填权行情,股价连续上升,投资者不仅获得了分红,还获得股价差带来的利润。所以,他们觉得股票分红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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