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境外咨询费代缴税金税前扣除处理

2018-04-26 18:2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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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讲述的是关于支付境外咨询费代缴税金税前扣除处理的有关问题,企业所得税法已作出相关规定,源于境外所得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支付境外咨询费代缴税金税前扣除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该境外公司的服务发生地在境外,按上述原则,按劳务发生地确定属于境外所得,如果该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非居民:“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来源于境外所得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支付境外咨询费代缴税金税前扣除处理

支付咨询费分录怎么写?

1、如果咨询服务费属于你们公司的主营业务: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完了计提附加税,月末结转收入及税金。

2、如果是其他业务收入,那就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完了计提附加税,月末结转收入及税金

3、如果是费用的话: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支付境外咨询费代缴税金税前扣除处理的全部内容了,支付咨询费分录怎么写?上文公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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