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可以扣除的管理费怎么算
准许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企业间支付管理费能否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规定:
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母公司若是向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收取的费用,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母公司若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母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应属于服务性质的收费,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以上有关管理费用的扣除计算就是这些,其中有讲到企业之间的管理以及政府内容的一些内容,大家有何看法,会计学堂整理的税前可以扣除的管理费怎么算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