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增值税核定扣除的适用税率与会计处理

2018-05-02 15:2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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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您可以阅读闽财税〔2017〕40号。今天,小编主要给您说的是农产品增值税核定扣除的适用税率与相关的账务处理,具体内容请参考如下。

农产品增值税核定扣除的适用税率与会计处理

答: 采用成本法核定的,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依据试点纳税人年度会计核算资料,按耗用农产品的外购金额占生产成本的比例以下称农产品耗用率、、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和扣除率计算得出。

成本法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举个例子,用鲜奶生产出了奶酪,则公式中的扣除率是奶酪的税率17%,如果用鲜奶生产出来巴氏杀菌乳,则公式中的扣除率是鲜奶的税率11%。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增值税对增值额征税的特点,使得最终产品销项计算税率和它的原料的进项计算税率相一致。

农产品增值税核定扣除的适用税率与会计处理

而对于农产品增值税核定扣除的账务处理,则可以这样做:

一、购进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等

二、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农产品增值税核定扣除的适用税率与相关的会计处理,相信您现在应该清楚了。更多会计方面的干货,尽在本网站哦,欢迎您的多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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