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哪些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2018-05-22 14:5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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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相关政策中有对于外籍人员的明确规定,涉及的费用不少,比如其他职工福利费用,比如税前列支工资等,文章内容为外籍人员哪些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希望对你有用。

外籍人员哪些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外商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生的符合《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条件的外籍员工子女教育费、配偶继续教育费等作为企业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从税前扣除;对不符合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条件的外籍员工费用,如未在工资薪金制度中明确或未计入个人工资薪金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各种补助补贴等,不得作为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从税前扣除。

外籍人员哪些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取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09号)文件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照国务院及各地政府规定,为其雇员提取三项基金外,可根据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标准,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除此之外,企业不得在税前预提其他职工福利费用。

企业实际发生的不属于上述五项预提基金或经费开支范围内的其他职工福利费类支出,可按实际发生数在当年度税前扣除。但当年度税前扣除的此类费用,不得超过企业全年职工税前列支工资总额的14%,其超过部分也不得在以后年度扣除会计学堂整理的。

按照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探亲假路费、安家费、房租和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同时考虑到职工福利应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因此对外商企业发生的外籍人员探亲假路费、安家费、房租、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等适用于全体员工的费用计入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比例税前扣除;对于外籍人员在我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外籍人员医疗费用不得计入职工福利费从税前扣除。福利对象适用于全体员工是指出现相同情形的员工应享有同等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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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籍人员的住房补贴、探亲费、饭补这些可以税前扣除?有扣除上限吗?

    外籍人员的住房补贴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深税发[1994]380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深地税发[1997]214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0号,深地税发[2004]673号转发)的规定,外籍人员取得的下列补贴,凡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效凭证及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为合理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1、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 2、因到中国任职或离职,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搬迁费收入; 3、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4、受雇地与家庭所在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每年不超过2次的合理的本人探亲费用; 5、因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合理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深地税发[2004]153号转发)的规定,对于受雇于我国境内企业的外籍个人(不包括香港、澳门居民个人),因家庭、教育等原因居住在香港、澳门,每个工作日往返于内地与香港、澳门等地区,由此境内企业(包括其关联企业)给予在香港或澳门地区的住房、伙食、洗衣、搬迁等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的补贴,以及上述外籍个人就其在香港、澳门进行语言培训、子女教育而取得的费用补贴,凡能提供有效凭证及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为合理的部分,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以上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注:根据合理原则,外籍个人选择居住在港、澳地区,其取得在香港或澳门地区的住房、伙食、洗衣、搬迁等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的补贴,以及进行语言培训、子女教育的合理费用补贴,在税务机关确认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后,其同时又在内地居住而取得的住房、伙食、洗衣、搬迁等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的补贴,以及同时又在内地进行语言培训、子女教育而取得的费用补贴,不再免征个人所得税。、探亲费、饭补

  • 公司员工外国人,看病报销,可以走工伤费用,税前扣除吗?外籍人员办签证的费用还有员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体检,这些都可以税前扣除吗?

    所得税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您说的这些不在扣除的范围内,不可以扣除,可以放在管理费用-福利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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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问#老师,问下,做账哪些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哪些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你好 公司发生的业务是可以入账税前扣除的。只是有的费用是有扣除标准的 比如福利费、招待费、职工教育经费、广告宣传费、补充医疗这些

  • 哪些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不能税前扣除的费用一般是指应取得发票而未取得发票、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还有一些有扣除限额标准的如业务招待费不超过收入的千分之5,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两个限额比较取小的、福利费、14%,职工教育经费2.5%、工会经费2%、广告费15%这些,还有交纳的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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