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为零招待费汇算清缴怎么处理
全部都调整出来,没有收入就不能列支招待费。
案例:
假设B企业2017年全年收入额为0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元,企业纳税调整金额是:
(1) B企业收入限定标准=0元×5‰=0元 (2)B企业业务招待费限定标准=1000
元×60%=600元(3)B企业纳税调整增加金额=1000-0=1000元
政策依据:
根据税法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来看,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按照发生额的60%和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孰低计算,企业在筹建期间无销售(营业)收入,因此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得税前扣除。关于这一理解,税法尚无具体规定,但有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已经在相关文件中予以了明确会计学堂整理的。
收入为零招待费汇算清缴怎么处理,虽然不是什么难点,但新人阶段,往往摊不开手脚,思维会被限固,有案例可以参考,心里就会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