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包集体企业是否需要交所得税?
答: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管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为:
(一)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2011年9月1日之前,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2011年9月1日之后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二)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承包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承包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分两种情况:
(1)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2)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该是“纳税年度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必要费用”,或者可以理解为是“企业的会计净利润-必要费用+可能每月领取的工资”。
个人承包集体企业是否需要交所得税?所以我们知道,如果是一般个人承包企业的话,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上是全部的解答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