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是年后计提吗?
盈余公积是根据本年利润提取的,所以是在会计年末一次计提.结转损益后的本年利润,先用于弥补亏损,然后提取所得税,所得税后利润在依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分配优先股股利,分配普通股股利,最后将未分配完的利润转入未分配利润.
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
1.弥补公司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转增时所留存的该科目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法定盈余公积金的计提依据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不再提取.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
《公司法》第167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这里没有考虑公司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若公司持续盈利无亏损,法定盈余公积金可按所得税税后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若公司当年出现亏损,下年度盈利,按《税法》以及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盈利应首先用于弥补亏损,补亏后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再按税后剩余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只能持续五年,五年后须用所得税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法定盈余公积是年后计提吗?上文小编介绍了是年末一次计提,具体的政策请看上文详细介绍,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须汤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