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进项已抵扣发票联未到怎么处理?

2018-06-28 13:5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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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进项已抵扣发票联未到怎么处理?关于发票进项等问题一直是会计学堂小编和大家频繁互动的话题,本文整理分析了一些发票进项已抵扣发票联未到该怎么处理的相关事项,希望能对有疑问的小伙伴有所帮助.

发票进项已抵扣发票联未到怎么处理?

1.可以在下个月再把抵扣联认证抵扣掉的,所以发票联会计分录可以这样来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应付货款

2.在第二个月把抵扣联认证抵扣过后,即可把抵扣进项税转入进项税额中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相关案例:增值税发票已抵扣,抵扣联还在,但发票联遗失了,该怎么办?

发票进项已抵扣发票联未到怎么处理?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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