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往来账款怎么处理?

2018-07-05 13:4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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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逾期往来账款怎么处理,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逾期往来账款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因此,若企业的逾期应收款项符合上述规定,在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后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逾期往来账款怎么处理?

如何加强企业往来账款管理?

(一)加强对往来款项的核算工作

依据充分、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核算准确,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做到账目清晰,账实相符,对已到期的款项要及时完成结算、催收和清理。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工程预付款要及时结转在建工程,工程物资预付款要及时转到项目成本。对挂账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合同依法回收。清理长期挂账的职工借款及备用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企业备用金额度;清理对外借款和委托贷款,不能及时收回的要采取担保、质押等方式,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二)制定一个详细的往来账项清理计划

制定清理计划,逐项清理各往来款项,加强沟通,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许多未能彻底清理的往来款项,往往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往来单位由于破产、注销、变更、债务人死亡、资料难以核实等,应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通过法律途径或其他途径予以解决。

(三)建立一个健全的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各岗位责任的确定,落实责任增强往来款项管理的财务风险意识。往来债权采取“谁经办、谁负责催收”,往来债务采取“谁经办,谁负责申请付款”的原则,各级业务部门负责债权催收和债务申请付款的工作,对未定有清偿期的债权,经办部门应在一个会计期内进行有效催收。在确立各岗位职责时,还必须建立对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设计往来款项管理的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各单位应定期或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各往来单位所对应的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进行全面分析、

评估, 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 对应收款项合理计提坏账准备,

对满足核条件的坏账予以核销。凡有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不需支付的,要积极收集证据,履行核销手续,确保本单位不受损失。

(四)建立完善的询证函制度

定期与往来单位对账,双方确定相等的债权债务金额和关系,并将核对结果形成书面记录,按年将各类函证资料装订成册,及时归档。每年至少全面清理、核对一次。出现与对方单位核对不一致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形成双方确认的书面债权债务明细或处置协议,并规范账务处理。

(五)定期开展往来账项的核对工作

各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要按年度与客户开展往来款核对工作,加强客户信用管理,缩短资金回收周期,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切实控制往来款项的新增。这对于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提高企业的资金健康程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家都知道凡是与“高级”沾边的,肯定就不是轻而易举拿下的,所以,想要获得中级会计证,就要懂得把握机遇,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关于逾期往来账款怎么处理全部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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