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怎么弥补亏损?
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预交企业所得税是按照企业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的亏损、不征收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年亏损32万元,本年累计利润总额2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0-32<0,因此,9月份不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注意事项:
1、弥补亏损的时间期限为五年.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如果外资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收优惠是从获利年度开始计算的,其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
2、企业可以自行弥补亏损,不需要税务部门审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189号),企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亏损时,需要税务机关审核才能弥补.自2004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082号)取消了这一审核规定,取消该审核项目后,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包括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可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虽然审核取消,但税务机关将会着重加强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3、预缴税款时可以直接弥补亏损
内资企业所得税法(国税发[2004]082号)规定,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包括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可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照税法规定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时,首先应弥补企业以前年度所发生的亏损,弥补亏损后有余额的,再按其所适用的税率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
看完上述的文章,你学会怎么弥补企业所得税亏损了吗?对相关的注意事项有所了解了吗?本文解答完毕,感谢您的阅读,更多相关资讯尽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