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销售时为什么不确认处置损益?
答:融资租赁中,我们也是实现了销售,所以说我们有销售的"形式".但是实质上,售后回租的物品还是在我们这里使用,实质上的使用权并没有发生转移.这笔业务仅仅是为了某种融资的需要,比如我现在需要大量的现金,我就把一项大型设备卖出去,然后回租,虽然租金的总额可能大于现在我收到的款项,但是在短期内我有了大量的现金.所以融资租赁应看作是一种融资的方法.实质上就是融资行为,而不是一种买卖行为,不确认收益.而这种不确认就是把看这笔业务的实质.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
1.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折现率的确定(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其折现率可按下列顺序确定)
①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
②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
③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
(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上述文章对融资租赁销售时为什么不确认处置损益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并对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作出了解答.看完文章,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