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完税凭证如何进行抵扣?
关于抵扣,目前有两种情况,一种为先比对后抵扣,另一种为当月抵扣.请看下文会计学堂所整理的相关内容.
①若企业为第一种情况,则应在当月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后,将份数,金额,税额填写在申报表附表2的第28行内,作为海关代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录入四小票程序生成电子文件,打印海关清单,报送海关完税凭证以及我局接受企业进出口合同备案报送资料登记单(回执)复印件.(注意:在本月申报时,不要将海关清单电子文件导入到浩天申报文件的压缩包内.)在次月进行抵扣时,月底到大厅25号窗口领取《交叉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后,将上月第28行海关待抵额填写在申报附表2的第5行内,在申报抵扣月份,将上月海关清单的电子文件导入到浩天申报文件的压缩包内.同时报送交叉稽核结果复印件.
②第二种情况时,应在当月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后,将份数,金额,税额填写在申报表附表2的第5行内,作为海关代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录入四小票程序生成电子文件,将海关清单电子文件导入到浩天申报文件的压缩包内.
相关说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所有需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完税凭证),应根据相关海关完税凭证逐票填写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随同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
从3月份申报开始,纳税人除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外,还需同时报送载有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的软盘(或其他存储介质).未单独报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或者填写内容不全的,该张凭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4年2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4年1月31日以前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必须在2004年5月申报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再予以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未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可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上述文章关于海关完税凭证如何进行抵扣的问题,分成了两种情况来进行解答.在会计的日常工作中,也许要这样一分为二,全面的看问题,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好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