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预计损失如何计提?

2018-08-10 15:45 来源:网友分享
12876
一般情况下,合同上会估算好预计损失.那么作为会计,应该怎样计提这部分的预计损失呢?本文对此进行了解答.同时,对相关的预计亏损的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进行了阐述,请阅读文章.

合同预计损失如何计提?

当期应计提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预计合同总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1-完工进度百分比)-以前预计损失准备

预计亏损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中涉及预计损失的是其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建造合同预计损失,实质上是施工企业的存货跌价准备,因为施工企业正在建造的资产,类似于工业企业的在产品,性质上属于施工企业的存货,期末应当按照存货准则中关于期末计提减值准备的要求,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建造合同预计亏损一般考虑以下因素:

(1)计提对象:固定造价合同.

(2)计提条件: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时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合同预计损失如何计提?

(3)预计损失的计量:确认预计损失时,应先确认项目预计总收入与预计总成本,然后用预计总合同成本减去合同收入得出的预计总亏损,再计算出本期应确认的预计合同损失.计算公式为:本期预计合同损失准备=项目预计总亏损×(1-完工百分比)-以前会计期间累计计提的项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其在会计处理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合同完工时,将已计提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预计亏损的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明确: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形成合同预计损失,不属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提取的损失准备,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的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不得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关于合同预计损失如何计提的问题,文章已经解答完毕了.除此之外,文章还讲解了相关的预计亏损的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圈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