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库存现金支付运杂费分录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余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凡在银行开户的独立核算单位都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由于没有在银行开户,但需要保留现金,也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其限额可包括在其上级单位库存限额内;商业企业的零售门市部需要保留找零备用金,其限额可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核定,但不包括在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之内.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
库存现金=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数额(不含每月平均工资数额)×限定天数
用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
用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的会计分录分两种情况:
1、企业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杂费等费用的,要计入实际成本.
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按照进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运杂费
贷:银行存款
关于用库存现金支付运杂费分录以及用银行存款支付的会计分录做法上述文章已经进行了示范,你学会了吗?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更多相关资讯尽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