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水费已开发票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一)按照正常转售自来水处理
可抵扣进项税,但是不能选择差额征税和简易计税
甲企业账务处理:
1、支付自来水公司水费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103÷(1+3%)×3%]
贷:银行存款 103
2、收取业主自来水费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113(103+1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113÷(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113÷(1+13%)×13%】
3、结转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甲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3-3=10万元.
(二)按照53号公告差额征税并简易计税政策
按照53号公告采取差额征税并简易计税的处理方式,不能抵扣进项税.
甲企业账务处理:
1、支付自来水公司水费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103÷(1+3%)×3%】
贷:银行存款 103
说明,该分录中的3万元,并不是自来水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而是差额扣除自来水费103万元计算可抵减的增值税额=103÷(1+3%)×3%=3万元.因选择简易计税,不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
2、收取业主自来水费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9.71【113÷(1+3%)】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29【113÷(1+3%)×3%】
甲企业应纳增值税额=3.29-3=(113-103)÷(1+3%)×3%=0.29万元
3、如果自来水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则应转出进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
说明,如果支付的自来水费大于收取的业主的自来水费,则仍然按照上述分录账务处理,"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出现借方余额,可抵减以后自来水税 费产生的正数差.但该借方余额是否可抵减其他业务产生的增值税额?54号公告并未明确,个人认为可以抵减其他业务产生的增值税额,如以后明确不能抵减其他 业务的增值税额,可在未交增值税下增设明细科目单独核算,以抵减后期产生的自来水费的正数差.
上文小编介绍了收水费已开发票应如何做账务处理的两种情景模式,大家先确定本公司是属于哪一种,在根据实际情况去记账处理,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资讯栏目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