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残疾人保障金计入什么科目?
放在"事业支出-其他费用"中.
"其他费用"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明确的明细科目名称,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中没有救济费的明细,但也可以根据单位需要自行设计明细科目.
计算: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均需要按照所在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
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
特别提示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也应缴纳残保金.缴款时间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按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时间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的,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保金金额.
残疾人基金的计提和账务处理:
残疾人基金一般平时不计提,当年应交是根据上年末的在职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算出来的.所以就直接下在交款月的"管理费用"科目即可.
借:管理费用---- 残疾人基金贷:现金(银行存款).
残疾人基金: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中央、省驻穗单位,在本市登记的外地驻穗单位和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缴纳保障金.
二、保障金由残疾人联合会核定,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三、应缴保障金=(上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1.5%-在职残疾职工人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80%.
四、征收保障金是促进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手段.
上述文章关于事业单位残疾人保障金计入什么科目的问题解答是计入事业支出-其他费用中.它与一般单位对保障金的处理是不一样的.看完文章,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