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出租房屋账务处理
房屋出租时只做备查账登记,收到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按规定上交财政专户时,做相反分录,借记"应缴财政专户款",贷记"银行存款";单位使用资金使直接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收到财政专户返还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事业收入".事业单位收取的房租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后,不用缴税.
事业单位事业收入的账务处理:
事业收入(总帐)帐户,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事业收入累计数.根据事业收入的种类或来源设置明细帐.
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也在本科目核算.但收到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主管部门要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
①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
贷:事业收入
②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③上缴应缴财政专户款,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④收到财政专户拨入预算外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
⑤期末,应将"事业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借:事业收入
贷:事业结余
事业单位在账务上的处理与一般的企业不同,上文就此对事业单位出租房屋账务处理怎么做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相信看完文章,你已经学会了.本文的解答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