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销售商品又有施工费的企业如何缴税做账?
答:分开签合同,分开确认收入税金成本就行.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清包工建筑服务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附件2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举例说明: A建筑公司以清包工方式承接B公司市内装修工程,工程结算价款为2060万元, A公司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应缴纳增值税=2060÷(1+3%)×3%=60万元.
(二)甲供材建筑服务
甲供材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根据36号文附件2第一条第(七)项第二款规定:一般纳税人以甲供材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36号文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第九款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举例说明:A建筑公司承接B房地产公司建筑工程采用甲供方式,工程结算价款为2000万元,同时支付分包款5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应缴纳增值税=(2000-500)÷(1+3%)×3%=43.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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