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费进项税额算多了如何处理?

2018-09-07 11:2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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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高速公路通行时,路过收费站时需要缴纳相应的通行费.如果通行费的进项税额算多了,在会计上应该怎样进行处理呢?这个问题相信很多同学都不太清楚吧!下面就由会计学堂的老师来为大家进行解答.

通行费进项税额算多了如何处理?

进项税额多了,与减免税额怎样处理没有任何关系.

减免税额,是依法减免;进项税额,可以留抵,在以后的纳税期间抵扣.

1、减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减征部分应纳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应纳税款.减税免税规定是为了解决按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时所不能解决的具体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是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同时也是税收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具体体现.

2、进项税额多,可以留抵

例如: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00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3000元,则本月无须交纳增值税,月末也不需编制会计分录,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3000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通行费进项税额算多了如何处理?

取得通行费发票如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因此,您公司取得的通行费发票计算抵后进项税额.

上述文章针对通行费进项税额算多了如何处理的问题全方面的进行了阐述.除此之外,文章还讲解了想干的进项税的抵扣问题.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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