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金最新的税法提取比例是多少?

2018-09-25 09:4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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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金顾名思义指的就是为企业的账款中存在的坏账存在的一笔费用,随着税法政策的变化,坏账准备金提取的比例也在变化,那么最新的比例是多少呢?下面的文章中,会计学堂的老师根据相关的文件规定进行了回答.

坏账准备金最新的税法提取比例是多少?

税法规定,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出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或《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均采用了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且企业可以在余额百分比法、销货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四种方法中选择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这是会计上对坏账损失进行处理的要求.

税法对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遵循的是实际发生原则,采取的是直接转销法,而且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在实际发生时直接确认扣除.

需要的注意的是,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原企业所得税法对不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5‰的坏帐准备金,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允许列入税前扣除的规定,已失效.

坏账准备金最新的税法提取比例是多少?

拓展资料:

坏账准备金是指纳税人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准备金,用于核销其应收帐款的坏帐损失.

纳税人发生的坏帐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报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帐准备金.提取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应冲减坏帐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帐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帐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帐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经批准可以提取坏帐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帐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千分之五.计提坏帐准备的年末应收帐款是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包括代垫的运杂费.年末应收帐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

纳税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帐款,不得提取坏帐准备金.关联方之间往来帐款也不得确认为坏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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