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劳务收入如何计税?

2018-09-29 14:4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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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的日常工作中,对各项收入依法计税是最常见的.例如劳务收入,那么劳务收入应该怎么计税呢?相关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呢?对于这些问题,会计学堂的老师一一进行了解答,如果你也对此存在疑惑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会计中劳务收入如何计税?

计征方法:按次计征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计税依据: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人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会计中劳务收入如何计税?

范围界定:

(1)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设计、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演出、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等.

(2)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但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其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人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针对会计中劳务收入如何计税的问题,上述文章阐述了相关的计税依据以及计税的方法.希望本文的内容能为有需要的人提供一些参考.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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