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经费计提会计分录
1、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借:制造费用-安全生产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安全生产费用
2、执行新会计准则:
借:制造费用-安全生产费用
贷:专项储备
安全教育经费的账务处理: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2、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借:制造费用等
贷:专项储备
使用安全储备支付费用性支出
借:专项储备
贷:银行存款
使用安全储备购置安全设备等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借:专项储备
贷:累计折旧
针对安全教育经费计提会计分录的做法,上述文章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文章还讲解了其账务处理的做法.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