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现金缴纳海关的增值税能否进行抵扣?
首先: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底税额
其次:海关进口增值税是专用缴款书,不能直接认证,而是通过四小票采集软件进行采集,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自动转入下期留底,可以继续抵扣.
最后:零申报对于增值税来说是不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应纳税额为零;有税申报是增值税应纳税额大于零,要缴纳增值税.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是什么?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规定:"二、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九、本公告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规定:"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看完上述文章关于用现金缴纳海关的增值税能否进行抵扣的问题的解答,你是否有所体会呢?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结束了,更多相关资讯尽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