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征税收入应该如何确认收入?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旅行社差额征收收入如何确认?
答: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因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差额纳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对应的科目是"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其抵减的销项税额不能抵减一般计税方法的销项税额,所以没有按照财会〔2012〕13号规定的,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下核算,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下核算"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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