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
(一)信托资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信托资产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因接受信托而取得的财产,以及因信托资产的管理、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信托资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对受益的人负债.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时,信托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资产".这一规定与过去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实务处理不一致.过去,信托存款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负债,发放信托贷款是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两者都计入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关闭时信托资产与负债参与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算.
(二)信托资产与自有资产分开管理和分别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的自有资产与信托资产应分开管理,分别核算.信托投资公司管理不同类型的信托业务,应分别按项目设置信托业务明细账进行核算管理".
(三)信托资产运用和来源应进行明细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对不同信托资产来源和运用,应设置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反映,来源类科目应按类别、委托人等设置明细账.运用类科目应按其类别、使用人和委托人等设置明细账.信托投资公司对信托货币资金应设置专用银行账户予以反映".
会计核算的方法有哪些?
会计核算方法包括多方种,分别有:设置帐户的方法;复式记帐的方法填制和审核凭证的方法;登记帐簿的方法;成本计算的方法以及财产清查的方法和编制财务报表的方法等.现代会计工作一般有综合运用这七种方法,才能让工作做的更有效率,当然在学习这些方法中,一定要掌握科学、正确的手段,各种方法相关配合使用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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