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产代收水电费物业费如何缴税?
1、如果出租企业以自己名义为承租人开具发票,属于转售行为,应该按开具发票金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于代收的自来水水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文件规定,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即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如果出租企业代收水电费、物业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代收代付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1)物业公司不垫付资金;
(2)自来水公司、物业公司、电力公司等(简称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客户,出租企业只是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客户;
(3)出租企业按销货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承租人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对于满足以上条件的,出租企业代收水电费、物业费不征增值税,其收取的手续费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中关于代收代付的规定是什么?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三十七条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出租房产代收水电费物业费如何缴税相关知识的讲解,对此大家若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更多不动产租赁中代收代付税务处理的相关资讯内容,会计学堂持续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