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重组的账务怎么处理?
答: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破产清算就是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以终止其经营活动,并依法取消法人资格的行为.
企业进入清算阶段后,原经营期间用的损益类科目,如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收支等都不用了,固定资产处置也不再通过因定资产清理科目了,其他资产负债类科目与经营期间一样.损益类增设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科目.
1.清算费用:用于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的各项费用成本.
"清算费用"账户借方登记清算期间的各项清算费用;清算结束时,将其全部发生额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清算损益的借方,本账户无余额.
2.清算损益:属损益类账户,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所实现的各项收益和损失.
"清算损益"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收益,该账户的借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损失.期末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再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清算结束时,该账户无余额.
破产清算的程序有哪些?
1、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3、变价.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4、清偿.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5、终结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
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相关部门要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中破产清算方面的规范工作,这不仅有利于企业资产的汇集核算,还能保障债权人的自身利益,满足了企业经济活动的安全需要.关于问题"破产、清算、重组的账务怎么处理?"就介绍到这里.如果还有其他关于企业财务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联系,我们会计学堂的老师会认真回答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