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红字发票税额已经缴纳怎么做账
答:首先,开具红字发票要经过税务局批准后方能开具的,然后用红字发票做冲回销售的分录;最后再开正确的发票,并据以入账做销售即可.
1、红字发票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负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负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负数)
2、开具正确的发票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当月的税额为零,因为该销项税之前月份已申报.
但:第一点要注意,
红票不能给对方,连原来的发票也要全部联次收回.
第三点要注意:
红票就是冲红原来的发票,所以入账也应该按原分录冲红
所以,不需要办进项转出,直接做原来的进项红字冲销即可
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有时间限制嘛?中小企业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
答:
企业可以根据下面的规定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时间不受限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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