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业人工费怎么抵扣
人工费指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施工人员发生的工资、福利费以及按照施工人员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的比例计算提取的其他职工薪酬.依照劳动合同法来讲,建筑企业与工地民工构成雇用与被雇佣的关系.如果建筑企业以工资表形式发放工人工资(不采用建筑劳务),其发生的人工费属于工资性支出,根据营改增财税36号文件,工资支出是不允许抵扣的.
但在实际施工中,关于建筑劳务总包基本采取外包或劳务派遣.因此,也就存在建筑劳务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对于劳务外包的这种形式,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允许抵扣的.
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管理的注意事项
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的项目中,即有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又有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营改增以后,增值税管理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销售税额的管理:销售额分开核算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由以上规定可知,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即有适用11%税率的项目,又有适用3%征收率的项目,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按11%从高适用税率.
(二)进项税额的管理:准确划分简易计税方法项目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二十九条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建筑企业既有一般计税项目,又有简易计税项目,在成本发生时,应准备划分成本的归属,以降低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率.
(三)供应商的选择对增值税的影响
1、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影响项目成本的因素为不含税成本,故在选择供应商时,以报价中不含税价最低的供应商为宜.
2、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影响项目成本的因素为含税成本,故在选择供应商时,以报价中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为宜.
工资支出是不允许抵扣的.对于劳务外包的这种形式,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允许抵扣的.好啦,关于建筑安装业人工费怎么抵扣,就是这样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