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农产品企业的增值税计算

2019-01-27 11:1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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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指的是土地里种的高粱、小麦、玉米和水稻等等这些农作物,也包括一些通过晾晒、切片等简单加工的初产品.农林牧渔业是我国的第二大产业,发展可谓迅速.那么,接下来,会计学堂小编来跟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收购农产品企业的增值税计算的问题吧!

收购农产品企业的增值税计算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还有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餐饮企业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并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上述购进农产品业务中,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初级农产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税额栏"有数据的,可以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3%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税额栏"数据为"0"或"*"的,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收购农产品企业的增值税计算

农产品的免税相关优惠政策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料、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税法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相关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好了,关于上述"收购农产品企业的增值税计算"的问题大家都了解清楚了吗?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国际上的地位仅次于美国,所以为了农业的继续发展,农产品的出口政策也越来越多.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问题,欢迎在线咨询会计学堂的小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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