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所得怎么计算?
答:《个人所得税》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第十九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说的财产原值,对于有价证券,是指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那么,什么是合理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作出的必要开支.《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20%.
股权转让中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如何做?
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我们应该明确应纳税额影响因素有哪些,具体到个人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定价、股权原值的大小、计征方式等,举例来说,在实际股权转让过程中,股权转让价款的确受到股权的账面原值、公允价值的参照标准等因素的影响,这就给税务筹划带来了空间,下面我们介绍两种纳税筹划的方法:
(一)利用"正当理由"进行筹划
根据67号文第十条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同时,第十三条指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1、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2、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4、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通过以上"正当理由"我们可以进行适当筹划,比如,目前在国内外经营环境较差的情况下,企业运营困难,相关转让方可以借用上述第一条进行筹划;对于家族企业内部股份转让则可以通过第二条进行筹划;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第三条,具有很大的筹划空间,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协议进行"内部"低价转让;第四条则赋予了税务机关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也为部分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筹划空间.需要提醒的是,该筹划方法的运用,依然面临实质课税被纳税调整的风险.
(二)利用"核定定价"进行筹划
67号文第十一条规定了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四种情形,并明确了核定的具体三种方法;对于转让股权原值,第十七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但是,对于核定方法,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实际上是把权限给了各地税务机关,因此,对于部分近年来迅猛发展的行业而言(如房地产等),如果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核定的成本大于实际成本,可以适用这一方法进行税务筹划,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然而,由于核定适用情形通常是在会计账册、相关计税凭证不完整的情形下,被转让股权公司面临相关会计制度、税收征管法处罚的风险.
会计学堂的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上文不但详细地介绍了关于股权转让所得怎么计算的问题,也为大家讲了相关的税收筹划的内容,做好筹划才能更好地节税,会计学堂的老师还可以为大家的税务筹划出谋划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