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职工缴纳保险费的账务处理
单位为职工购买保险的财务处理
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3]61号)规范了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的财务处理原则:
一是从成本(费用)中列支的保险费
各类型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辽宁等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地区的企业,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应付福利费不足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直接列入成本(费用)。
二是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保险费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非试点地区的企业,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企业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职工福利的,所需资金从结余的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
三是从应付工资中列支的保险费
企业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职工奖励的,所需资金从应付工资中列支。
四是由职工本人负担的保险费
由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职工个人的应发工资中扣缴;职工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商业保险,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其所需资金一律由职工个人负担,不得由企业报销。
新准则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及应用指南,职工薪酬的范围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既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受益对象,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全部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会计处理上,按规定的提取额,借记“生产成本”、“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公司为职工缴纳保险费的账务处理上文介绍了都是从哪个方面可以抵扣,像应付工资,职工自己承担,成本费用等等,这些都是可以正常做账的,还有对于保险费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