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1.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包括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 实际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 法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按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
2.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资产损失扣除特殊政策是什么?
1.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
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其收回部分应当作为收入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境内、境外营业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分开核算,对境外营业机构由于发生资产损失而产生的亏损,不得在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资产损失扣除特殊政策都在上文给大家介绍的很清楚了。相信大家看完本文已经对有关的内容都有所了解了,那么小编关于问题“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就介绍到这里。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会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学堂,多位有经验的老会计在线为大家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