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纳税担保

2019-05-08 16:3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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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纳税担保,对此问题,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详细规定。在此会计学堂小编建议财税人员应多多了解我国的税法政策。以下是详细内容。

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纳税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根据《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适用纳税担保:

(一)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二)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三)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四)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供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纳税担保

在什么情况下,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

凭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十六条  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第三十七条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纳税担保,在上文中小编已经以此问题做了解答。在这就不再继续赘述了。会计学堂是一个专业培训财会人员的平台,如是你觉自身的财会知识还可提高,可以关注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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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纳税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改)规定:“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第四十四条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第八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适用纳税担保: (一)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二)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三)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四)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供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9号修改并公布)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按照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老师 我想问一下经济法第七章欠缴税款滞纳金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只需要提供纳税担保什么情况下阻止出境

     根据《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适用纳税担保:   (一)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二)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三)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四)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供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

  • 什么情况下提供担保呢

    您好,一般在企业到银行贷款的时候要提供担保的。

  • 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纳税担保指什么呢?

    您好 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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