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数总和法有哪些
年数总和法是指按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和某年尚可使用年数占各年尚可使用年数总和的比重(即年折旧率)计提折旧的方法。各年尚可使用年数总和(简称年数总和),是一个以预计使用年限为通项,初项和公差为1的等差数列。其年折旧率和年折旧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
例题:有一台设备,原值78000元,预计残值2000元,预计可用4年,试用年数总和法计算每年折旧额。
年数总和=1+2+3+4=10
第一年=(78000-2000)??(4/10)=30400
第二年=(78000-2000)??(3/10)=22800
第三年=(78000-2000) (2/10)=15200
第四年=(78000-2000)??(1/10)=7600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不计提折旧的范围有哪些
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食品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二、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的固定资产;
(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数总和法有哪些?要是固定资产提前报废了或是到了折旧年限依然完好可以继续使用,会计也需要及时做账务上的调整。在实际工作中处理这些问题感觉比较吃力,不知道怎么做可以来问问会计学堂老师解决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