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让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交到什么时候

2019-05-21 16:2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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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土地,开发产品,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转让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交到什么时候?

房产转让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交到什么时候

一、房产税的缴纳时间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产转让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交到什么时候

二、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如果应纳房产税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两次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征,一次缴纳,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对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较多,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两次缴纳。对纳税人未在年度10月31日前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作逾期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即11月1日以后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在税法中都有详细的规定,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交清税费的话,就会加收滞纳金,因此,如果您是属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对象的话,就要对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和缴纳税金。

房产转让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交到什么时候?对于房产转让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缴纳,以上内容都有讲到了;大家可以看一看,要是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来会计学堂网站进行提问!希望小编以上的资料对大家理解这个问题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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