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租期租金会计处理怎么写?

2018-03-22 11:4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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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租金会计处理怎么写?对于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应当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会计学堂来给你们解答这个内容!

免租期租金会计处理怎么写?

答:会计处理上,对于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应当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它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应当确认租金收入。而承租人则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它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费用。但是在营业税、印花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处理上却与会计处理存在歧异,本文以是否具有关联关系为例分别试析之:

【例1】某市市区A商场将临街铺面租赁给B连锁零售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合同,双方非关联方,约定租赁期开始日为2009年1月1日,2009-2010两年免除租金,2011年-2013年每年收取租金200万元。分别于年初1月1日预付当年租金。

1、印花税问题:

由于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因此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自行贴花完税,应交印花税=全部租金600万×0.1%=6000元:

借:管理费用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2、企业所得税问题:

假设按直线法平均确认租金收入,2009年应确认租金收入=600÷5=120万:

借:应收账款         120万

贷:其他业务收入       120万

免租期租金会计处理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2009-2010年均不确认租金收入,企业每年确认的租金收入120万元作纳税调减处理,2011年-2013年企业每年确认租金收入120万元,而税法确认的租金收入为200万元,每年纳税调增80万元。前两年调减240万元,后三年调增240万元,属于暂时性差异。

3、营业税问题:

如果双方系非关联企业,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2条及其实施细则24条关于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即收取营业收入款项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取得索取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由本例可知,由于合同约定2009年免付款,因此2009年未发生营业税应纳税义务,但是会计上从配比原则出发,应当确认营业税金: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120×5%)

贷:递延税款——应交营业税   6

2011年年初预收200万元租金时确认营业税纳税义务,应纳营业税200×5%=10万:

借:递延税款——应交营业税   4

营业税金及附加       6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

交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

贷:银行存款         10

2012年与2013年均作相同会计处理。

好了,免租期租金会计处理怎么写?小编已经为各位解答完毕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们解答。感谢你们阅读,有问题可以来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我们将免费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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